甬經信中小〔2022〕26號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根據《關于印發<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甬經信中小〔2022〕17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推薦2022年度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認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健全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開展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推薦申報工作,認定一批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強培育和扶持,引領和帶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條件
原則上在已入選市級“專精特新”培育庫中進行推薦和申報。申請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寧波市轄區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且從事特定細分市場2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的規定范疇)。
(二)企業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擁有與主營業務相關的自主品牌,主導產品在細分領域市場占有率位居前列。
(三)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150萬元,且營業收入總額及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2.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10%。
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0%,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
(四)被推薦為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指標綜合評分不低于60分(《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計算依據見附件4)。
(五)企業不存在下列情況:
1.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
2.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屬于國家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3.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其它與“專精特新”示范性明顯不符的情況。
三、組織實施
(一)推薦和初審。各地經信部門負責組織推薦和初審工作。組織已列入市級“專精特新”培育庫中企業優先參加申報〔具體名單詳見《關于公布2021-2022寧波市“專精特新”入庫培育企業名單的通知》(甬經信中小〔2021〕160號)〕。已獲評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寧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詳見《關于公布2021年寧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的通知》(甬經信中小〔2021〕74號)〕的企業不再推薦。
申報企業于2月21日-3月5日登錄“寧波企業綜合服務大平臺”(https://qyfw.jxj.ningbo.gov.cn/#/index/zjtxHome,技術支持:0574-87560592,17374100132;服務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17:30)在線填報《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見附件1),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
各地經信部門根據《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逐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形成推薦名單。
(二)審核公布。我局組織力量對各地推薦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研究擬定2022年度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經公示后公布。
(三)動態管理。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3年。我局組織對入選滿3年的企業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的企業將予以撤銷。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撤銷。
四、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市經信局對入選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業務指導和動態管理。各地經信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方案,做好跟蹤、指導等服務,并協助市經信局做好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各地經信主管部門應建立本區域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動態培育和管理機制,促進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壯大。
(二)被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以優先享受國家、市、區縣(市)等各級專項培育扶持政策,并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
(三)企業提供的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及排名的證明材料:國家級行業協會或權威機構出具的優先認可,其他市級及以上各級行業協會或權威機構出具的給予認可,企業自證材料合理合規的予以考慮。
(四)請各地于2022年3月7日前正式行文上報當地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蓋章紙質版1份和電子文檔Word版1份,見附件3),企業申報書(蓋章掃描PDF版1份、電子文檔Word版1份,見附件1,蓋章紙質版待認定結果公布后,名單中企業由屬地經信部門負責收集并在一周內報送),證明材料(電子文檔PDF版1份,見附件2),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蓋章掃描PDF版1份、電子文檔Word版1份,見附件4)報送至寧波市經信局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發展處。(不符合上報要求遞交的或紙質版、電子版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并取消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資格)
地址:寧波市寧穿路2001號市行政中心2號樓426室〔注:申報企業紙質證明材料(見附件2)1份保留在屬地經信主管部門〕。
聯系人:朱孟海,聯系電話:89186412。
附件:1.2022年度寧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證明材料(供參考)
3.2022年寧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4.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6日